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》,结合创新创业学院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选任岗位和数量
实践与项目科 负责人1名
二、任职条件
(一)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
符合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》中的“任职条件和资格条件”。
(二)岗位条件
1、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,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学习能力、分析能力、组织能力、协调能力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。
2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,有组织或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(项目)经历,恪守职责、严于律己、吃苦耐劳、勤于思考,有较强的执行能力。
3、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。
三、选任程序与步骤
1、方案审核和公布(4月14日)
2、报名(4月14日-4月17日)
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》(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),并提交至机关党委办公室。
3、资格审查(4月18日)
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在明向校区行政主楼一层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
4、民主推荐(4月19日)
5、确定考察对象(4月19日)
6、组织考察(4月19日-20日)
7、酝酿建议人选(4月20日-21日)
四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
地点: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404
联系人:赵国栋
联系电话:0351-3176368
创新创业学院